社区工作者是基层治理的骨干力量。湖北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激励和约束并重,选优配强社区工作者队伍,为加强和完善基层治理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
坚持和加强党对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领导。社区治理得好不好,关键在社区党组织。只有把社区党组织这个战斗堡垒建得更强,才能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湖北各地通过选优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两委”成员,培养社区“两委”专职成员后备力量,阶梯性培养素质优良的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十堰市茅箭区的“小巷总理”,用责任与担当践行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党的组织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在群众心中树立起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让群众生活更便捷、更幸福。
畅通社区工作者的职业发展路径,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社区工作者有机会有舞台。社区工作者是居民身边的政策宣传员、矛盾调解员、民情联络员、暖心服务员,不仅要素质优良,还要敬业奉献。宜昌市搭建“市级示范培训+区级全员培训+街道常态化培训”三级体系,保障每位社区工作者都能得到充分培训。同时,建立岗位工资与薪酬调整机制,为社区工作者缴纳“五险一金”、购买意外保险,落实体检等福利保障,让社区工作者留得住、有奔头。武汉市新洲区通过“双轨制”发展路径,确立四岗十八级等级序列,建立社区工作者岗位和等级相结合的职业体系,拓宽优秀社区工作者进入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的通道,激发社区工作者创优争先激情,推动群众“家门口”的民生服务迈上新台阶,让基层治理更有温度、群众更满意。
(责编:陈超 签发:王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