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小院”为民解忧

近年来,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佳荣镇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以共建共治共享为导向,建队伍促治理、建制度强保障、建阵地优服务,在大土村探索打造集调解、教育、普法为一体的“法治小院”,积极为群众提供服务,有效夯实平安建设基础,为乡村振兴提供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大土村先后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全省文明村”等荣誉称号。

规范管理队伍

佳荣镇建立管理组织,制订《佳荣镇一村一居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在各村配备专业法律顾问。由村“两委”成员、党员代表、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和乡村能人组成法治小院专门管理小组,邀请镇综治、司法等部门参与研究制定法治小院工作流程、责任清单,确保管理有序规范。加强队伍培训,以镇法学会工作站为载体,不定期邀请片区法庭、综治中心等部门面向管理小组授课,聚焦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进行培训。通过案例复盘演练、模拟突发事件调解、定期选派优秀村干部和党员等参加交流培训等形式,拓宽管理小组成员视野,提升服务水平。加强考核激励,以包保小组矛盾纠纷发生率、普法宣传次数、工作质量、群众满意度等作为重要评价要点,明确考核指标。实行平时公示、季度测评考核、年终总结表扬制度,定时定期对队伍成员进行考核,通过颁发荣誉证书、给予所在村民小组资源倾斜等奖励,激发队伍干事热情。

规范制度建设

佳荣镇加强征求群众意见,坚持党建与法治建设工作同频共振、互融互促,通过院坝会、问卷调查等形式,重点从土地林权、婚恋家庭、法治教育等方面,广泛征求党员代表、乡村能人、村民代表等对法治小院建设、管理、使用的意见建议。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向村民报告工作进展成效,推动法治小院工作更加贴近村情民意。制定规章制度,结合大土村实际,组织乡村能人、苗王、知识青年等拟定法治小院工作准则、纪律要求等制度征求意见稿,经村党支部召集村“两委”成员进行研究商议,形成草案。组织党员、村民代表、乡村能人等召开座谈会,进一步修改完善草案,形成初稿,提交法律顾问审查。审查通过后,组织召开村民会议进行审议,经过三分之二以上参会代表同意,及时进行公布并报镇党委、政府进行备案,确保“法治小院”运行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定期评估修订,建立管理建设反馈机制及投诉渠道,鼓励村民和管理小组成员对“法治小院”进行监督。定期组织召开管理小组会议对法治小院规章制度实用性、可操作性等进行评估优化。完成修订后,通过公告、会议、新媒体等渠道公布最新制度,推动“法治小院”适应农村治理需要。

共建共享阵地

佳荣镇建立服务中心,在“法治小院”设立服务中心,提供法律咨询、援助、纠纷调解等一站式服务。建立“线上问策+实地调解”法律服务机制,线上电话咨询,线下带案下访现场解惑。由镇司法、综治等部门对“法治小院”进行人才支持,实行矛盾纠纷随时上门,事前事后帮分析,事内事外全程跟踪服务模式,在群众中树立法的观念。举办教育活动,制定“法治小院”宣传教育计划,定期开展法律知识讲座、苗王讲堂、巡回法庭审判、入户宣传等各类法治教育活动。邀请县法院、茂兰法庭等部门法官、法律顾问等专业人士对案件进行“以案释法”,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推动“法无授权即禁止”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打造共享平台,以共享阵地、共办活动为抓手,打造“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学习窗口。定期联合周边镇、村组织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成立边界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定期邀请加勉乡等周边镇、村跨界协作开展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活动。在“法治小院”召开边界矛盾纠纷研判会,分析矛盾成因、双方诉求,结合当地民俗共同研究制定调解方案,进一步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效。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委社会工作部、荔波县佳荣镇党委供稿)

(责编:陈超 签发:王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