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塑百年“十人团”为红色美丽村庄赋能蓄势

张炯 杜波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道海苑社区辖区内有广东兵工总厂中共支部史迹展,百年前在广东兵工总厂诞生了广东省第一个产业工人党支部、白云区第一个党支部。百年前,杨殷、杨匏安等共产党人在广东兵工总厂组建“工人十人团”,领导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工人运动,“工人十人团”经验写入中共四大议决案,为党早期的工人运动提供了十分宝贵的探索和经验。百年后,海苑社区创新探索党建引领社区治理“十人团”模式,为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百千万工程”建设提供“海苑样本”。2023年,海苑社区成功入选中组部、财政部新一轮组织振兴建设红色美丽村庄试点。

聚焦“一核引领”,定好“盘子”

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为主线,高位部署、系统谋划,“三个坚持”探索社区治理“十人团”模式。

坚持精准定位。经过深入调研,社区将百年“十人团”这份独特的红色基因传承下来,作为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拓宽基层各类组织和群众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的重要抓手。

坚持高位推动。白云区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区委组织部牵头,街道党工委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培育工作,明确“十人团”定位、形式、策略方法、应用场景等,将其融入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

坚持典型带动。围绕“片区治理、商圈友好、文旅融合”等领域,探索“十人团”在不同社区治理场景的策略方法,持续完善“十人团”组织架构、职责分工、活动开展、效果评估等实施细节,形成试点观察、创新探索、示范推广全流程基层治理创新机制。

实施“五步策略”,理清“路子”

海苑社区按照“发掘―培育―组建―赋能―评估”的方式,探索建立新时代“十人团”群众组织动员“五步策略法”。

积极发掘“十人团”成员。在海苑社区党委的指导下,以网格为单位,通过摸底调查、宣传动员、初步筛选等方式,积极发掘辖区内优秀且热心社区工作的党员、退役军人、楼栋长、群众代表、园区负责人、网格员,作为后备“十人团”成员。

培育“十人团”履职能力。线上线下结合,透过专题培训、参访交流、现场介入等方式,主要从红色传承、治理能力、实践能力三方面,持续为后备“十人团”成员进行系统培育。

按需组建“十人团”。针对不同的社区治理场景组建“十人团”,每个团10个人,由党员作为团长,带领成员开展有关工作。

推动“十人团”赋能基层治理。发挥“十人团”成员在矛盾纠纷化解、社情民意收集等方面作用,成为红色基因“传承员”、红色文化“宣传员”、社区发展“观察员”、社情民意“联络员”、民生实事“护航员”。以“石丰友爱艺术团”为例,由“十人团”成员王家强自发成立,他带领社区居民编导演出红色情景剧《兵工厂的故事》,让“传承红色基因、共建美丽海苑”理念在社区开花结果。

建立“十人团”评估体系。定期对“十人团”开展的工作进行成效评估,对优秀的“十人团”进行表彰,提高“十人团”在社区的知晓度,让成员更有荣誉感,进一步发展壮大“十人团”队伍。

构建“三大场景”,擦亮“牌子”

海苑社区不断探索“十人团”场景应用与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社区治理有机结合。

构建片区治理应用场景。结合海苑社区类型多样、人群复杂等现实情况,探索不同类型“十人团”片区治理新方法。如今,海苑社区已经组建石丰花园“十人团”、海校“十人团”、石井国际片区“十人团”、大冈街片区“十人团”等4个片区治理“十人团”。通过日常敲门话家常、定期走访寻民意、组织活动细观察、社区发展大家谈等形式,收集民意,开展活动,解决难题。

构建商圈友好应用场景。党建引领商圈共建共治是一个大课题。海苑社区与辖区内机关单位、“两新”企业组建成立海苑社区“大党委”,并建立“社区+商圈+党组织+商户”的商圈“十人团”,吸纳企业、商家、新就业群体等加入,激发商圈治理与产业发展活力,推动辖区内企业转型升级。目前,辖区内“四上企业”已达23家、年产值达10.6亿元,让社区发展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构建文旅融合应用场景。将产业发展、文化传承相结合,依托“一心两线三站”红色文化矩阵建设红色教育研学基地,开发红色资源文创产品,成功打造“云湖印记”红色旅游线路,促进红色文化产业发展。投入超1亿元升级改造白云湖大道、金宝路,推进教师新村等老旧住房小区改造,社区面貌焕然一新,居民群众的幸福感更加强烈。如今,社区已挂牌、获评广州市中共党史教育基地等8个红色教育基地,自2023年3月开展以来已接待游客近4万人次。探索成立“小小十人团”,培育105名红色小小讲解员,累计为2万余人提供讲解服务。

今后,海苑社区将继续坚持党建引领,以新时代“十人团”精神为魂,以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为笔,打造“红色村党组织更加坚强有力、党员群众的精神家园更加鲜红、居民参与社区共治的渠道更加多元、社区居民的幸福感更有成色”的中国式现代化红色美丽村庄。

(作者张炯系广东省广州市创新社区治理发展研究院社区治理教研室主任,杜波系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责编:陈超 签发:王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