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发布《“12·5”国际志愿者日倡议书》

“贡献志愿力量 创造美好生活”

——“12·5”国际志愿者日倡议书

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志愿者朋友们:

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新时代党引领动员人民群众贡献智慧力量、创造美好生活、实现奋斗目标的生动实践。值此第39个国际志愿者日来临之际,为广泛动员干部群众踊跃投身到志愿服务的行列中来,共同书写新时代志愿篇章,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做志愿精神的践行者。志愿服务,以真诚之手,播撒善意种子。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的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引导激励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志愿服务,让“有时间做志愿者、有困难找志愿者”“我奉献、我快乐”成为社会新风尚。

二、争做社会责任的倡导者。志愿服务,以使命之志,答好时代之问。要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社会正能量,引领全社会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友爱互助,让志愿文化在赣鄱大地落地生根,使志愿服务人人可为、处处可见、时时可享。

三、争做基层治理的助推者。志愿服务,以行动之力,践行初心使命。要坚持立足城乡基层,把志愿服务作为提高基层治理水平的重要手段、有效方式,充分运用志愿力量,调动和激发志愿者活力,以共建推进共治,以共治促进共享,助力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的广度、深度和效率。

四、争做服务群众的实干者。志愿服务,以温暖之心,传递博爱力量。要立足城乡社区,以基层党组织为引领,团结包括党员志愿者、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新兴领域党务工作者、社会组织、爱心企业等各类社会力量,深入最广大基层、面向最广泛群众,围绕扶贫济困、助老助幼、应急救援、医疗健康、教育文化等群众急难愁盼,积极担当作为,在服务群众中传递党的关怀和温暖,不断凝聚民心、温暖人心、增强信心。

“志”之所向,“愿”之所在!让我们积极参与,用热情与行动增添温暖与希望;让我们齐心协力,用爱心与奉献点亮每一个角落;让我们并肩携手,用坚持与毅力让志愿精神蔚然成风,为创造美好生活、实现民族复兴贡献志愿力量!

(责编:王海璐 签发:王立国)